商品詳情
讓您深入了解「房地合一稅」~
不動產一直以來都是民眾資產配置很重要的一部分,且依遺贈稅法第10條規定,遺產及贈與財產值之計算,係以繼承或受贈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為準,因通常低於市場行情,故亦常以不動產做為贈與移轉或繼承傳承予下一代之租稅規劃工具。惟房地合一課稅新制實施後,產生了繼承或受贈取得之房屋、土地,其成本應如何認定,是否會影響民眾資產傳承工具之選擇;又繼承時點並無法擇定,於新制實施後始繼承取得之不動產,倘屬被繼承人於104年12月31日前即已取得,應屬新制或舊制房屋、土地;另贈與係民眾基於自由意志所為之行為,交易受贈取得之房地與繼承取得房地,兩者的規範是否相同抑或有不同規範等等相關疑義。本課程將詳述出售繼承或受贈取得課稅規定,並輔以案例介紹,且針對實務上相關適用之爭議予以介紹,讓學員透過淺顯易懂的課程內容,融會貫通,以充實學員之稅務知識。
任何實務問題 讓您問到飽(寶)
◆課程名稱: 「出售繼承或受贈取得房地課稅規定及如何報稅?」
◆上課時間: 2023年7月9日 (週日) 上午9點到11點
◆主講: 吳鳳琴老師
本課程只有線上直播,當天可以上課者再報名唷!
壹、大綱
一、舊制財產交易所得介紹
二、房地合一稅簡介
三、出售繼承取得房地課稅規定
(一)取得日之認定
(二)取得成本認定
(三)持有期間之計算
四、出售受贈取得房地課稅規定
(一)取得日之認定
(二)取得成本認定
(三)持有期間之計算
【師資簡介】-吳鳳琴老師(稅務工作者)
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
專長:綜合所得稅法規與實務、房地合一稅制、遺贈稅法、營利事業所得稅
發表作品:月旦財稅實務釋評
(一)房地合一重購退稅後5年內未設戶籍於重購之房屋,例外免追繳稅款之情形(函令解析)
(二)個人房地合一稅租稅減免之介紹【法規解讀】
(三)農地免納遺產及贈與稅之介紹【法規解讀】
(四)以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遺產稅之探討【月旦時論】
(五)個人房地合一稅非自願性交易適用爭議之探討【月旦時論】
★報名此課程,您可享有的優惠~
①.線上直播,2023年7月9日上午9點到11點,ZOOM上課
②.加入專屬LINE群組,任何相關問題皆可問
③.LINE群組,可獲得最新資訊分享